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醫工商會工商服務通告104010:轉達衛生福利部公告 「醫療器材優良流通規範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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醫工商會工商服務通告104010:轉達 衛生福利部公告「醫療器材優良流通規範」
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04618
發文字號:部授食字第1041603537
附件:「醫療器材優良流通規範」1

主旨:公告「醫療器材優良流通規範」。
依據:行政程序法第165條。
公告事項:
一、為確保醫療器材儲存、運輸、配送與販售過程之品質,訂定「醫療器材優良流通規範」,供醫療器材販賣業者遵循參考。
二、本案另載於本署全球資訊網站(www.fda.gov.tw)之公告區及醫療器材法規專區。

中華生物醫學工程商業協進會
秘書處 敬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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醫療器材優良流通規範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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